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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制药工程系学生会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0-05-29    作者:     来源:     点击: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制药工程系学生会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制药工程系学生会的管理,规范各部门成员的行为,保证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性质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制药工程系学生会是在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二、工作任务

1、代表和维护我系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服务,加强我系老师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我系的教育、管理工作;

2、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各种科技、文体、学习和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营造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3、根据学生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学生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工作制度

学生会共设有主席团、办公室、舍务部、体育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学习部八个相关部门针对相关工作内容开展工作。

1、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2、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3、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4、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5、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四、考核制度

(一)工作组织性

1.例会无迟到、缺席现象,有事需向主席请假(具体考核标准可参考学生会例会制度)。

2.部门组织活动及学生会组织活动需准时参加(考核标准与例会制度考核标准相同)。

3.部长服从主席的工作安排,定期向主席汇报其部门的工作,成员服从部长的工作指导,并积极完成。

4.努力维护学生会的自身形象,接受同学监督,起着先锋模范的作用。

5.加强团结合作精神,各项工作能积极主动予以支持。

(二)工作原则性

1.学生会成员不准搞特殊化,需坚持原则。

2.学生会成员要遵纪守法,不能违反校规校纪。

3.学生会成员必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努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

(三)工作方法性

1.各部部长每学期初要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项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要认真上交活动总结。

2.工作有主见,能提出好意见和建议,敢于创新,不拘一格。

(四)工作成绩

1.每次大型活动前,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好详细的工作安排,工作职责具体到各部门,各部门具体到个人,依照事先做好的工作安排严格考核。对于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继续保持与发扬;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问题出于个人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反思,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问题出于部门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内部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部长要交一份书面材料。

2.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考核该部门的一项标准。

五、奖惩制度

(一)制定原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二)奖励原则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

2.每学期都能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

4.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

5.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三)惩罚

1.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

2.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

3.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4.由主观原因造成的累计两次工作严重失误者。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制药工程系学生会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2.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3.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制药工程系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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